教务处是院长(主管副院长)领导下的管理全院教学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和实施上级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文件和指示。
二、协助主管副院长制定全院教学工作计划、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专业设置及教育发展计划;研究并提出教学改革意见并负责实施;为院长提供有关教学工作的情况、报告和咨询,当好院长的决策参谋。
三、协助主管副院长组织制定各学科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确定课程设置等。
四、监督各教学单位,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以及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和学院有关规定的贯彻实施。
五、对各教学单位进行全面教学质量管理,调整和安排全院教室。
六、负责组织全院各级各类统考。
七、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和学籍处理,制定教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八、负责全院教学各部门正常运转,建立稳定良好的教学秩序。
九、组织选用教材和对选用教材的审查。
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学院反映教学方面的问题,并协助学院领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