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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为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工作,严肃教学纪律,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制定本规范。

教学工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围绕高等教育的任务进行。

本规范适用于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本专科教学工作。

教学计划与大纲

教学计划是专业培养目标的总体规划,是指导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体现了对人才培养规格的基本要求,是学校组织教学和管理教学的主要依据。

教学计划包括:培养目标、学制及时间分配、课程设置、教学进程表、考核方式、成绩记载和毕业授位等。

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修订由分管院长负责组织,教务处协助完成。

教学大纲是教学计划的具体化,教学大纲包括该门课程的教学目的、任务、教学进度和教学的基本要求。

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由教研室组织制定,分管院长审查,教务处备案。

教材

教材是进行教学活动,实现培养目标的主要工具。各门课程应按专业培养目标选用高质量教材。专业课要积极逐步选用国外原版教材。

教材选用由系、教研室负责组织,系主任审核,教务处备案。

教材征订由教务处统一管理。

教学研究

教研室应定期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教学研究活动包括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方式等的研究。

课堂教学

教师课前应认真备课,并做好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课堂教学应坚持“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原则。根据教学大纲安排教学内容,采用适合学生的教学方法。

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是:外语口语流利正确,条理分明;突出重点、难点;仪表整洁,汉语应使用普通话、板书规范。

课后辅导

课后答疑是帮助学生理解和全面掌握所学内容,指导学生学习的课堂教学的补充环节。

辅导答疑可采取个别答疑、集体辅导或其它形式;辅导答疑应做好记录,作为备课和教学检查的依据。

作业

教师依据课程要求布置作业。

作业批改认真、仔细,确保质量并做好记录。

作业作为学生课程平时成绩的依据,可占平时成绩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系(部)确定,上报教务处备案。

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并结合平时考核,按照教学计划确定每学期的考核方式。

加强平时考核和期中考核。

考试应执行考教分离原则。

命题及评分标准由教研室组织确定,系主任审核,教务处备案。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印制。

教师应认真负责,公正评定成绩,严禁徇私舞弊。

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务管理。

未尽事宜,按《四川外语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包括注册、课程修读、成绩记载、学籍异动和毕业授位等。

学籍管理由教务处负责。

未尽事宜,按《四川外语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教学管理

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由分管院长负责,教务处实施。

教务处在院长及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校本专科教学管理工作。

教学奖励与事故处理

教学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表彰、发给荣誉证或奖金等形式。教学奖励由教务处上报学院党政组织实施。

教学事故由教务处认定,重大事故由教务处上报学院,并报院长批准确定对教学事故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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