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08-02-28 11:45:32]
本报讯(记者曹丰)日前,首届四川省独立学院院长联谊会在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召开,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等7所经教育部确认的四川省独立学院负责人共15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四川省独立学院办学模式、运行机制、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和交流,并达成了有关共识。会议确立了“形成合力、发挥活力、提升竞争力、增强生命力”的联谊宗旨,确定了“精诚团结、密切合作、信息共享、优势互补、重点突破、整体联动、内练苦功、外塑形象,全力打造四川独立学院品牌”的联谊方针,并选举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尹大家任首届四川省独立学院联谊会会长。本报《教育周刊》当选为理事会成员之一。
会议还决定,在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设立联谊会的日常办事结构,作为四川省独立学院交流工作信息、开展教育协作、加强宣传公关、争取社会支持的平台,通过定期组织召开院长联谊会以及招生、教学、学生管理、就业指导等专项工作交流协作会等形式开展广泛的合作交流。
本次会议使四川省独立学院连成了一个整体,必将引起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的进一步重视,从而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促进四川独立学院更加快速健康的发展。
独立学院向你走来
独立学院本科层次
据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 独立学院是指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不同于以往普通高校按照公办机制、模式建立的二级学院、分校或其它类似的二级办学机构。
独立学院有三大特征:一是一律采用民办机制,所需经费投入及其它相关支出,均由合作方承担或以民办机制共同筹措,学生收费标准也按国家有关民办高校招生收费政策制定;二是实行新的办学模式。重点是突出一个“独”字。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是实行新的管理体制。独立学院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由申请者和合作者共同商定。
独立学院独立发证
据了解。在我省,独立学院安排在第一次志愿填报,安排在本科第三批录取。
独立学院收费执行国家有关民办高校招生收费政策,不允许跨年度收费。我省独立学院收费标准由省物价、教育和财政部门共同核定。
独立学院学生在奖、贷学金,户籍管理,毕业生就业等方面与其它本科学生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毕业生由独立学院颁发毕业证书,以独立学院全称具印并进行学历证书注册,其毕业证书与其它本科高校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独立学院招生具体录取分数线由省招生管理部门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并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与其它普通本科高校实行同样标准。经批准,外省独立学院可在我省招生,其管理办法和政策待遇与我省独立学院相同。
其实, 从2003年开始,教育部便明确高校独立学院招收的新生一律要以独立学院的名义独立颁发学历证书,不得再以校本部的名义颁发。教育部将积极发展普通本科院校和社会力量合办独立学院,但不允许高校以校本部的名义在校内举办“二级学院”,变相搞收费“双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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