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英语专业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知
毕业论文撰写、答辩的目的
毕业论文是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语言文学学士学位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毕业论文的撰写是考生熟悉社会科学研究、论文写作方法,培养社会科学研究和论文写作的重要途径。
毕业论文撰写是本科段课程设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生全面总结,修正专业知识结构、检验和展示自己语言运用能力的极好方式。
毕业论文撰写是培养考生创新意识,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手段。
论文选题范围: 选题是否恰当,直接关系到论文的成败与优劣。选题要视个人的专业方向、资料的积累和占有、个人的经历和爱好,毕业后的就业去向等因素。选题宜小,涉及内容宜窄,论证宜精,要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说服力且具一定的学术和实用价值。
语言类:英语的口头语或书面语研究;英语的语音、语调、语义、语法研究;英语语言的发展历程研究;英汉语言特点对比研究;英语的言语表达与语境关系的研究;英语的言语表达与英美文化关系研究;英语的言语表达与人际关系研究;英语标准语与方言、土著英语与移动移民英语语音、表达异同研究;英语语言与文化对比研究;英汉语言、文化翻译对比研究。
文学类:英美个别文学作品或作家研究;英美个别文学作品人物塑造研究;英汉个别文学作品或作家对比研究;英美个别文学作品美学价值研究;英美个别文学作品人物塑造对比研究;英汉个别文学作品与社会关系对比研究。
语言实践类:英语教学法的研究与实践;英语翻译的研究与实践;英语广告语的研究;旅游英语的应用与研究;经贸知识英语的应用与研究;酒店英语的应用与研究;英语与第二外国语的学习与研究;英文报刊的阅读与研究;英语母语某国的社会文化研究;英语母语某国的风土人情研究;
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在老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严禁请他人代笔,严禁剽窃他人作品,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并查实,即以不合格论文论处。
一律使用英文撰写。
论文稿内容含: 本院自考办统一设计的封面, 中、英文论文摘要, 英文论文提纲, 论文标题、前言、正文、结论, 注释, 参考书目。
论文标题、前言、正文、结论自前至后统一编页码,并需达到 3500 — 4000 个英语单词。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中、英文论文提纲按指导老师约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指导,决定是否开题,并在规定的时段内完成论文初稿、二稿、三稿,经指导老师同意定稿后用 A4 纸型打印 4 份交指导老师,做好答辩准备 。
考生应主动自觉地接受指导老师的指导,如个人联系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及时报告指导老师和自考办,论文撰写各阶段未按时完成者,将酌情扣减论文评分。
论文答辩: 本院将在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同意后组成毕业论文答辩组,考生答辩需注意:
答辩前三天到自考办抽签确定答辩次序,按时到指定地点准备答辩。
答辩缺席不评定论文撰写答辩成绩
答辩第一步:脱稿就位,用 5-8 分钟时间,按答辩组老师要求 沉着从容地用英语叙述自己选题的原因,该论题方面已有的研究成果,自己对该论题的见解,论文所用材料来源,论文的框架结构,论文的主要论点及结论等。第二步:由答辩组老师就论文相关内容提 5-6 个问题。内容涉及论文结构、语言、逻辑、观点、意义、格式等方面,考生即时作答。
论文答辩完毕一周内考生到自考办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申请办理毕业证书。凡未按时办理者,将直接影响到毕业证的审查办理和颁发。
五、 论文评分标准:
90 — 100 分:格式规范,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过程合理,结论自然,层次清楚,语言通顺,无抄袭。
80 — 90 分:格式规范,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过程合理,结论自然,层次清楚,语言基本通顺,无抄袭。
70 — 80 分:格式规范,论点基本清楚,有论据,论证过程有不太合理之处,有结论,层次可辨,语言有部分错误,无抄袭。
60 — 70 分:格式规范,有论点,有论据,论证过程含混较多,结论牵强,层次不太清楚,语言错误较多,无抄袭。
60 分以下:格式不规范,论点不清,论据含混,论证不成立,层次不清,语言不通,有抄袭或属抄袭。
六、 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报名注意事项:
凡本科课程合格 6 门以上者方能报名(不含免考课程)。
考生报名时需交“四证” B5 纸型复印件(身份证、自考准考证、专科毕业证、自考课程合格证)。
考生报名时一并缴纳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的毕业论文撰写报名费、资料费、指导费、答辩费、审定费等。
报名时间:上半年 3 月 1 日至 15 日、下半年 9 月 1 日 — 15 日;答辩时间: 9 月份报名者,来年上半年 3 月下旬; 3 月份报名者,当年下半年 9 月下旬。
考生可以直接面见指导老师或通过 E-Mail 、邮寄论文稿等方式联系指导老师接受指导,考生应主动联系指导老师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自考办和指导老师。中、英文提纲必须是 A4 纸型打印稿交指导老师审阅后决定是否可以开题。
考生未按时完成各阶段的论文撰写修改任务,未按时抽签答辩均视为自动放弃答辩,欲再答辩者需重新履行报名手续。
论文及答辩成绩在答辩后 15-20 天内公布。
自考毕业生需申请学士学位者,必须是未受过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自考课程平均成绩 65 分以上,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 75 分以上,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学位办公室审核报名,接受第二外语的再次考试,成绩达 60 分以上者,方可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
自学考试办公室
2007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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