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办公室职能
1、 落实学院的自考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2、联系重庆市、四川省自考行政管理部门,递交工作报告、专业设置计划,缴纳自学考试服务管理费等。
3、 制定自学考试助学班招生计划、教学计划、考试计划,安排任课教师授课学科、班级,保证自学考试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
4、编制、发放自考助学班和任课教师的课程表,考勤表。
5、征订、发放自考助学班师生的教材、教辅等资料。
6、 定期结算自考助学班学生书籍资料费。
7、 落实自考助学班任课教师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8、 做好自考助学班学生自考报名、考场编排、学籍管理,妥善做好校考课程的命题、监考、阅卷、统分、上报成绩,安排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及论文答辩等工作。
9、 做好自考助学班的管理工作,组建班委会、团支部等学生自主管理机构。
10、常规性地开展自考助学班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11、负责本院学生非学历教育的开发和管理工作,为学院提出的“1+N”模式服务,组织好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各种上岗证书考试。收集、整理、装订好自考和非学历考试档案资料。加强与自考助学合作单位的联系和协作。 |